对于按揭购房,房管局不再保管按揭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了,但是贷款银行要扣押这两证,请问合法吗?如果合理,那它项权利证的意义是什么呢?那还是我们交了钱的呢?

热心网友

每个地方的操作办法不同.从法理上讲,房管部门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银行无权进行扣押.银行扣押两证属越权行为.在按揭贷款时,银行享有房屋和土地的抵押权,而不是所有权.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管部门发给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证书,银行不是贷款抵押房屋的所有人,他不应享有两证.它项权证是指记载房屋和土地权属中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某项权利归属证书.按揭贷款时,银行享有抵押权,他可以持有的应是抵押他项权证,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时,抵押权他项权证才会实现.你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或银监局反映一下,看看是不是单个银行行为还是你所在地区所有银行的共同操作模式.如果是单个银行行为,可以坚决要求他改正过来(借人民银行或银监局的力量,如果不行,还有消协),如果是群体行为,那看你是否有精力把这种错误行为扭转过来.

热心网友

每家银行的操作办法不同,有的银行要扣,有的银行不需要扣,这个没法用合不合法来解释,你不给银行,银行就不放贷款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