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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打破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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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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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终于有说法了 许久以来,消费者对各个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意见很大,可是一直就没有解决的办法。现在终于有人管了! 17日上午,北京市工商局和通信管理局宣布,《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台,这标志着电信“霸王”条款的“终结者”问世。  这一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北京地区“先使用后付费”类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入网交易,特别针对过去容易被忽略或被有意规避的一些内容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重心”无疑更偏向于消费者。  部分示范文本中的条款要求如下:  1。新的合同文本上不允许再出现“本合同的解释权归××通信公司”之类字样。  2。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收取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通信公司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3。对于因网络整体升级换代所产生的问题,通信公司应提前90日告知用户,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用户可就解决方案中的有关内容与通信公司进行协商。  4。在停机的问题上,电信公司不能再如从前一样“想停就停”,发现用户方面有问题,只有在无法与用户取得联系或用户未及时配合更正的情况下,通信公司才有权停机。停机前,通信公司必须以短信息等方式告知用户。5。通信公司对用户的通信费用详细资料应至少保留5个月,并按用户要求免费查询。 这个官方文本的出现,无疑对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是当头棒喝,再要欺负消费者就麻烦了许多。所以,我们实在要感谢北京市的工商局和通信管理局,为老百姓办了实事、正事,解决了消费者关切的实际问题。 继而我想,什么时候这样的好事才能来到俺这里呢?象这样的对老百姓有利的措施,其他地方为什么没想到?你这么长时间没有动作,以前没想到,俺老百姓理解你们的难处,那么,现在北京已经作出榜样来了,什么时候能在全国推广呢? 还有,被老百姓痛恨的霸王条款,可不只是电信一家——比如用电条款,比如保险条款,比如供暖条款……反正只要是垄断行业,没有霸王条款的他简直就睡不着觉!那么,其他的霸王条款是不是也该有人来治理一下?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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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退出,公平竞争,打破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