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刚接手一个安装业的会计,我看了一下11月发生的业务,开具了一张四万多的安装工程发票,是九月份做的工程收入,同时收到一张2万多的发票,是别的安装公司给我们开具的工程发票,是八月份发生的,我们也付了款,九月份的收入没有确认,于本月开发票时确认,那么我这个月应交营业税计税额是不是可以用4万多减掉2万多后的差额计税,另外还收到其它安装公司开来的一张发票,但是所对应的工程还没完工,这个也能抵这个月的营业税的计税额吗?请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