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2年不给上保险,是不是现在起诉只能讨要两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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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只能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如果是工资,只能主张60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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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是连续的,可以追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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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这60天仅仅是诉讼时效,不影响你的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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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强制性险种,《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讲的是“必须”,而不是“可以”或“应该”,因此,单位2年不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关于仲裁时效问题,《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确有:“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规定。但社保问题不同于工资类其他的劳动争议,其产生争议之日可以是发现单位未投保之日,也可以自发现未投保后要求单位补缴之时,无论以这两个理由中的任一个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都会被接受并采信的。所以,仲裁请求应该是补缴2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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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60天,也就是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开始60天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过了这时间后,法律不保护的,你讨要不是60天的保险,而是两年的.这劳动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有不明处,可直接与我联络.E:J_B_200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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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