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订了三年合同,开始每月只有500元,不知哪年是尽头,所以想辞职,问题是,我提交辞职申请后多久可以不需要公司同意就可离开而不需赔偿违约金?《劳动法》里有相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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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一0二条规定上:“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你可根据以上两条规定,看看合同上有没有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如果没有赔偿约定,你提前一个月给单位一个书面报告,到期后你就可以办理解聘手续。如果有赔偿约定,你就要慎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