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法上,一国领土中领空的范围和高度是如何规定的?是指从陆地表面到航空器飞行的最高上限这一范围吗?

热心网友

领空高度现在还没有国际法规定。“领空”应当指有大气的高度,但是大气没有明显的界线,从稠密到稀薄到外太空的近似真空,没有明确的界线。一般认为,领空应当是飞机和气球等“航空器”(不是“航天器”)上升的最高处,这个高度,现在最高是35km左右。超过100km的高度,一般就认为是“太空”了。一般认为太空不属于领空。 在和平时期,如果是间谍飞机和间谍气球侵入领空,哪怕是在36km,只要能打,把他揍下来,对方也只好认了。可是对于高度150km的间谍卫星,哪怕有能力打下来,也不好随便打。当然,一旦双方开战了,这些约定就不存在了。国家领空与国际空域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空域可分为国家领空和国际空域。其中,国家领空是指一个国家的陆地、内水、群岛水域和领海上的领空;国际空域是指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公海和不属于任何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土地(如南极洲大陆)上的空域。一个国家对其领空可行使惟一、完全的主权。在国际航行规则中,希望进入主权国领空的飞机必须表明其国籍和意图,以求得到同意过境飞行或着陆,并且必须服从相关的飞行规定,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入侵”。1983年9月3日,韩国大韩航空公司007号国际航班从美国阿拉斯加飞往汉城,途中被认为“入侵”苏联领空,“经多次警告无效”,最后被苏联空军战斗机击落。 目前,与领空安全相关的一个重要文件是1944年签署的《国际民航公约》。根据国际法和《国际民航公约》的规定,一国的军用飞机只有在公海上飞行的自由,在事先未经过专门授权或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飞越另一个国家的领空。 。

热心网友

呵呵,领空是国家行使国家主权的空气空间的高度.现在国际法没有确定的规则,因为每个地方的空气空间的高度都是不同的,所以国际上倾向于就具体的案件进行分析确定

热心网友

与一国的领土与领海的垂直空间。一般为从地面到外太空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