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11岁时父亲去世了,母亲改嫁后他在爷爷家住过2年(费用都是由母亲支付的),现他的叔叔(家里的条件不错的)也叫他一起承担对爷爷的赡养,本来他对爷爷也是不错的,但叔叔家不讲理结果就闹矛盾了。请问赡养法中对这样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大家有什么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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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快叫你的朋友请个律师吧,明摆着能赢的官司律师费也不会很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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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爷爷如果还有子女,应该由他的子女承担相应的义务。不需要孙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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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子女的话,有抚养关系的孙子女对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本案例中,被赡养人有子女,也且条件十分不错,应当由他的子女进赡养的义务。而不能叫其孙子女来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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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谈到钱的问题、谈到赡养老人的问题大家会比较敏感,但是这一直以来是困饶每个家庭的很令人头疼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高见并不能解决问题,再高的招也是治标不治本,关键是我们要不心中的“结”打开!可能法律上会有很明文的规定谁该尽义务谁没有义务。在这里我只是发表一下我的个人见解仅代表个人意见:现在这个竞争这么激烈这么自我的社会里谁也不会那么痛快的乐意抚养老人,但是人是有感情的动物,道德不允许我们去遗弃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我们也许不能给他提供最好的生活环境,但是发自内心的关爱足以替代一切物质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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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婚姻家庭法》的有关赡养的规定,如果父母双亡的,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长大的,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你朋友在11岁时父亲去世,但只是托付给他的爷爷照看的,抚养的费用都是由其母亲支付的,因此对爷爷就没有赡养的义务,而且他的叔叔有能力赡养其爷爷,并不需要由你的朋友来赡养,所以可以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解决。当然你的朋友可以尽他父亲的义务,适当地给他的爷爷一些日常的生活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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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应该让叔叔承担,你没有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