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看到一句句子,逗号后面的动词要加ING的,老师叫它伴随动词但是现在有一句句子:She saw it, picked it up, and later gave it tothe American professor, saying, "Mrs Willis, a letter for you from your hometown."前面有一个picked it up,为什么不用ING形式,它代表什么意思?那后面的一个saying是不是伴随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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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到一句句子,逗号后面的动词要加ING的,老师叫它伴随动词。对伴随状语这样理解是不正确的。伴随状语顾名思义,在句子中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成分(从句做状语),与主句的谓语动词相比,它具有同时性,但是意义地位较为次要,所以成为"伴随"成分。如:slaming the door,she went out。关上门,她走了出去。这两个动作都是同时的,但是句子主要是说她出去这个意义,并不想强调关门,所以关门是伴随状语。这里伴随状语前置,按逗号来判断显然在此不行。伴随状语中置:The farmers,bringing his food, volunteered to go with us。伴随状语后置:He explores around the city, looking at every building。我给你总结几个规律:1-在句子中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成分,从句做状语2-与谓语动词相比,伴随状语的意义居于次要地位3-伴随状语中的动词现在分词与谓语动词同时发生4-伴随状语中动词的主语,与主句中谓语动词的主语相同你可以对照我举的例子理解这些规律。至于saw,pick,gave,主语都相同,又属于动作排比,看到、拿起来、给他……所以用的是X,X and X的结构。这里着重体现动作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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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pick,save这三个是连动的,所以在pick和save之间还加了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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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k前省略了she. saw, pick和gave是三个连续紧密的动作,是有先后顺序的,不能称为伴随状语。前三句实际上是三个简单句,而最后的saying则是伴随着最后一个动作gave同时发生的,所以处理为伴随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