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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是个性交频率问题。对此,古人、今人都有研究。例如,唐代的《医心方》上就说:"年廿盛者日再施,赢者可一日一施;年卅盛者可一日一施,劣者二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虚者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十日一施,虚者廿日一施;七十盛者可卅日一施,虚者不泻。"这番论述有一定的道理,它考虑到很多个体差异,例如年龄、身体强弱等。一般说来,年龄大的性交频率就要低一些,身体弱的就要少一些。此外,还有许多条件,如夫妻感情,性交方式以至居住条件,等等。例如夫妻感情好,性交当然可能多一些;性交方式好,双方都很满意,性交次数也会多一些。居住条件也会对性交频率产生影响,假如一家人居住条件差,和老人、孩子挤在一起,隔墙有耳,性交有顾虑,那么当然性交频率不能那么高了。 因此,性交频率因人而异,不能规定一个具体数字。如前所援引的古人所述,规定"几日一施",显然不够科学。尤其是现代人寿命长,老人身体好,给他们规定廿日一施、卅日一施,似乎太少了。不论怎么说,性交频率高低以自我感觉为定,如果性交以后,第二天起床,感到头晕、乏力、疲倦,可能说明性交次数多了;如果第二天没有什么不适,依旧精神抖擞,那就说明性交频率对身体状况是合适的。 不过,我觉得你一夜三、四次显然太多了。如果是新婚,或是久别,在强烈的性饥渴下,一夜三、四次偶一为之还不要紧,如果经常这样,肯定是不好的。常有这种情况:第一次性交,10分钟,射精很通畅,很愉快;过了不一会,第二次性交,可延续20分钟;也能射精,但愉快程度降低了一些;到了相隔不久的第三次、第四次性交,可延续到30分钟或更长,但射精有困难了,甚至不能射精了,愉悦感也大大降低,甚至阴茎出现了麻木感,这就说明性交太多,要休息、恢复了。"纵欲伤身",要保持性的敏锐度,这是要十分注意的。要追求性交的质量,不要追求数量,你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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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和身体状况有关,身体好年轻就多一点,不适就少一点。没有固定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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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要是没什么不适,无所谓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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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保留一些新鲜感,不要短时间就失去了,长长的日子大大的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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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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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二天精力充沛,体力良好为原则,自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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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适度的夫妻性生活,能促使人身心健康,如果性生活过度则适得其反,即古人云“过则为灾”、“年少近色多夭”,认为“房室伤”是使人“致疾殒力”的主要原因。究竟性交次数多少才算合适?这要因人而异, 与夫妻双方的年龄、体质、职业、性格、精神心理状态有关,同时也受健康状况、情绪、感情、气候、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那就是说,性交频度没有一个绝对数。古有“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六十年者闭精勿泄”。新婚时期,性欲比较强烈,性交次数也比较频繁,婚后数月,多数夫妻逐渐采取每周三、四次的规律性生活。随着双方年龄的增长,性欲逐渐减弱,性交频度逐渐减少,健康壮年男女性交时间可间隔短一些,一周二至三次,老年及身体较差者间隔时间长一些。性交次数可根据夫妻双方性交后的自觉症状来选择,如性交后精神饱满,精力充沛,精神愉快,活泼轻松,不感疲劳,无其他不适感,说明性交次数适宜。若性交后感精神不振,心神恍惚,疲乏无力,腰膝酸软,心悸心慌,食欲不佳等不适症状,说明性生活过度,应加以节制,此时应停止性生活一段时间,等精力和体力恢复好后,再有规律地过性生活,但也有极个别人婚后性交次数频繁,双方精力充沛,无特殊不适,甚至一夜多次性交才能满足,这称为重复性交,但也应以性交后第二天不感疲乏为原则。重复性交时,第二次的持续时间往往较长,排出精液较少。有些男性射精过早,未满足女性性欲,采用此法进行补救。 总之,对每个人来说,性交频度因人而异,但不能过度,若纵欲过度,不仅会出现不适症状,影响日常工作,还会损害身体,日久造成大脑皮层对性兴奋抑制,出现勃起障碍,不射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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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不累就行,多少次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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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好一天一次 不好就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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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事节制方面,在中国唐代,有一个名医叫孙思邈,他活到102岁才逝世。他撰写一本著名的医书叫《千金要方》,在这本医书中,他提到男子性生活的次数,是以人的岁数的十位数为单位来计算,就是: ·20岁:每2天一次。 ·30岁:每3天一次。 ·40岁:每4天一次。 ·50岁:每5天一次。 ·到了60岁,以岁数的十位数加倍数来计算,就是: ·60岁(6×2=12):每12天一次。 ·70岁(7×3=21):每21天一次。 ·80岁(8×4=32):每32天一次。 ·90岁(9×5=45):每45天一次。   古人认为对性行为保持有节制,既使年岁再高,也能有性生活。古人又说:“年高有性,乃是长寿之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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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性交的质量,不要追求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