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南京的大专生(在读),前不久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大概内容如下:北京一个公司的懂事长(袁宝憬),用钱雇凶杀人,之后法院查出真相,今年一月份被判死刑,但由于他向国家捐献495亿人民币,法院紧急改判死缓,至今还没有执行死刑。试问“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我对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真的失望到极点了。【以上消息绝对真实】 问题补充:我敢肯定:内容绝对真实的,是在辽宁中级人民法院判的刑!@!!
热心网友
是的,我也看到了,这位同学,让我们试着用一颗仁慈的心去看待现阶段中国的一切吧!资本注意原始积累的时候是赤裸裸的剥削;中国“社会主义”原始积累阶段也是剥削,只不过盖上了一层又一层华丽的外衣罢了!所以这所有发生的一切都是可以原谅,可以忘记的。500亿一条人命,值!哪怕是人民币!呵呵……
热心网友
中国的资本家是披着羊皮的狼!比西方十七十八世纪的资本家更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