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职工,国庆节加了四天班,分别是1,2,5,6号,按国家标准前三天是三倍工资的加班费,所四天是双倍的加班费,可是昨天领到加班费时只算了前二天的,共计108元,后几天的加班费没有,而且还要在108元的加班费上扣除8元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想不通拿108元的加班费还要扣个人所得税(单位上说这是按全体加班人员的总合扣的)既然是个人所得税,我个人只拿了108元,凭什么要扣我的.(这里说明一下,我个人是不抵制国家税收的)只是有些扣得不明不白.
热心网友
没办法,这是规定。
我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职工,国庆节加了四天班,分别是1,2,5,6号,按国家标准前三天是三倍工资的加班费,所四天是双倍的加班费,可是昨天领到加班费时只算了前二天的,共计108元,后几天的加班费没有,而且还要在108元的加班费上扣除8元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想不通拿108元的加班费还要扣个人所得税(单位上说这是按全体加班人员的总合扣的)既然是个人所得税,我个人只拿了108元,凭什么要扣我的.(这里说明一下,我个人是不抵制国家税收的)只是有些扣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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