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在金华打工因小事与他人发生争吵,一怒之下用酒瓶将对方打死被判死刑于2005年8月10日执行枪决,但金华司法机关执行前后没有通知其家属,(案犯始终没有和家属见面)执行后20天才通知家属带3000元钱到金华取回骨灰,司法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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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违反法律,因为即使一般的刑事案件也要经过司法调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理、当事人辩诉等必要程序,何况这是重刑犯,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真为我国的法律被人如此践踏而感到羞愧和心痛,这必须上访!必须让媒体介入告之天下!必须严惩那些践踏法律的人!我觉得通过《今日说法》栏目诉说此事是个好办法,请用以下方式联系:热线电话:68579889-166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 邮政编码:100859Email:shu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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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啊!去骨灰还要钱!不要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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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死了也不让他们见亲身父母!!!!!!!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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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却是个好体材··!!!你的同学真够窝囊的!!他的行为属于误伤吧!!!还有没有见到自己的父母,连家属都不通知,司法的胆子不小啊!!它的权利挺大嘛!!挺大方的,如果是他儿子不知作何感想啊!!告吧!一准赢!全国人民都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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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事情一定要高清楚:不然死者不能瞑目生者也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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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违反法律,因为即使一般的刑事案件也要经过司法调查、检察机关起诉、法院审理、当事人辩诉等必要程序,何况这是重刑犯,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真为我国的法律被人如此践踏而感到羞愧和心痛,这必须上访!必须让媒体介入告之天下!必须严惩那些践踏法律的人!我觉得通过《今日说法》栏目诉说此事是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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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照你说的话,他们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行刑了,那么他们完全是违法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首先要通过新闻媒体来宣传一下赢得更多人的关注,那么到时间事情就会事半功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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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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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竟然存在这样的司法部门?!这种人,更该杀!哪有犯人临死前连自己的亲身父母都见不到的?!古代在临死前都还有一顿饱饭呢,唉,为我们中国人丢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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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事!依我看,金华司法机关的某些人更应该枪毙!我为你同学鸣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