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处罚救济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不是法律专业搞不明白啊~~还请高人指点~!谢谢!!还有就是"可诉性""代履行""执行罚"都是什么意思啊?
热心网友
处罚救济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对相对方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保证相对方取得救济途径。它是保证行政处罚合法、公正适用的事后补救措施。 一事不再罚原则。它是指对相对方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热心网友
能上网就搜索一下“行政法”就能找到啦,具体的在行政处罚一章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