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年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所看病医药费大都我们垫付,现在医疗期结束了,也有一年多一个月了.要求和对方解决医药费时,对方提出帮他以我老公名义和他的车子保险公司打官司,说是因为他不打他赔不到多少钱,还说不管官司输赢两个月后肯定一分不少赔我们,他写书面保证给我们.我也不知该怎么办了,我该帮他吗?他会不会有什么蹊跷?哪位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分析一下,这里先谢谢了,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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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责任,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车主或者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赔付。因此,本案中,你可以去找一下保险公司,看一下保险公司的态度,如果态度很好,就不要打官司了。至于他们给你的书面保证,我个人觉得,在法律面前是很难有法律效力。另外,顺便说一句,这已经不是你帮车主的忙,而是你在帮助你自己。在强制保险下,一旦出了交通事故,首先的关系就是保险公司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要不就不叫“第三者责任保险”了,楼下那位答错了。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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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义务帮他,只要打了欠条,即使他不付你钱打官司也肯定能赢的,但官司赢了执行倒可能是问题,他可以转移财产说没有钱,如果他是在单位上班倒没有问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但如果他没钱,那你最好还是帮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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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帮他打也可以不你自己愿意就好,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事实上,我觉得你们完全不必帮忙,你们又能帮什么忙呢?那是他与保险公司的官司,与你们无关,不管他赢了还是输了,都必须赔你们钱还有,他要写保证书就写,可以作为以后他要是不赔钱的证据(可以认为是借条)反正我觉得没有必要帮,不影响你们的利益,你们也帮不上什么忙,从没有听说还要受害人帮忙与保险公司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