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四环和五环中间,现在要拆迁扩建马路,民宅是2700/平米,可是我们家是开饭馆的,开了十多年了,他竟然说我们家不算商业门脸,说什么要国家开什么证明,就算加上什么营业执照才3200,是不是太少了,开始刁难我们家说我们没有房产证,说要我们去开证明,现在有证明了,他又不承认,说没写平米数,TMD!我爸妈还特相信他们,我感觉他们有些欺负人,如果我们对他们给的补偿不满意可不可以起诉?我还是个孩子,有些东西还不懂,可能说得不清楚,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求各位帮忙~
热心网友
这个问题其实可以这样理解~你家首先要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面应该由营业面积~假如没有的话~惯例可以给你一半面积作为你的营业面积~假如你家在北京的话~那个位置的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是700~800元每平米~也就是700多乘以你家的营业面积就是对你家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你家具体在那?方便的话告诉我~帮你想象办法~还有拆迁公司评估公司是谁?要是有什么不方便的或者要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找我,我市这个板块的拆迁专家~给我发邮件也可以~bonan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