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个国有大型企业的地方分支上班。本来,虽然日子紧张,也还勉强过得一般。最近,单位突然通知我们到检查院退款,才知道自98年以来,检察院一直在查我们公司的帐。然后到现在要我们退98-03年的一些奖金等等。有的高到6万多,有的几千,但主要领导是多少,我们也不清楚。我的是2万多一点。有的人就交了,有的人没有交,单位的领导就传达检查院的威胁说马上要采取行动,强制收取。但有的人分析后说不关大家的事,只是领导有责任。不知对不对?热切请回答!!

热心网友

要退的啊,没办法

热心网友

我想是公司内部的事务,如果奖金是按照规定发放的有依据可以遵循的话并且是合法的,就没必要退了,现在应当算是你的个人财产了。

热心网友

退不退还要看你们的奖金来源是否合法。

热心网友

应该退还的。

热心网友

不需要退还。奖金是公司发给你们的,也就是赠予,而且你们并不知道这属于非法所得的财产,可以视为是你们的劳动所得。这笔钱应该由公司进行偿还。

热心网友

我认为,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刑法处罚。但即使在不知情时占用了国有资产,迟早是要归还的,不要利息算宽大的了。

热心网友

肯定要退还的.

热心网友

当然要退,要不就等着坐牢吧,看看坐牢关不关你的事。当然领导是要追究责任的。你把钱退了,是不会找你麻烦的。

热心网友

不是的,所有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所以都要退还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