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好了离婚协议,手续接着就可以办。离开负心的他是我不悔的选择。我却发现,我怀了我们的孩子,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意吗?这样的意外!这个孩子已是我跟他后的第三个了,我不想再一次残忍的打掉,那样我的心会一辈子无法安宁,也顾虑在第三次手术后我会永远失去做母亲的权利。他还不知道,一辈子也不要知道,我不打算要他对孩子负什么责,就算这孩子将会给我带来压力和所谓的影响前途,我都决心努力给孩子作为母亲该给的。我想知道离婚手续办理后我的孩子将来怎么上户口呢?这样的特殊情况能特殊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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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你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你目前的决定是非常冲动和草率的。因为孩子的出生和成长,将面临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下面根据你的要求做如下回复,不知是否满意: 1、不要让法官知道你有了孩子,否则会驳回他的起诉。 2、如果他已经知道你怀孕了,你可以与他达成孩子出生后的相关抚育协议。 3、为了孩子出生后,计生不门、户口管理不门的一些麻烦,你可以先办理一个准生证、再与丈夫达成一个协议,然后离婚。你的一些烦恼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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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怀孕是不准离婚,建议你把孩子生下来,过了期限再离。一方面,哺乳期的婴儿多半是判给女方,另一方面,你可以向他要求抚养费。而且,小孩的户口以后也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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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也可以不离,这全看你的决定!你孩子的户口可以跟你,这一点你不用担心,如果你有什么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你可以发短信到13824660186我会全心全意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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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怀孕时是不准许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