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未婚五岁男孩的妈妈,上个月我想把孩子已有的户口从四川成都牵到广东肇庆上学前班,当地的计生部门还要我出示准生证,处罚依据等等.如果拿不出就再次罚款.(2000年未婚生小孩应该处罚多少?)请问计划生育法有这个条款吗?如果方便请指点我该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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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与四川的标准是不同的。四川的标准,请参考原《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的标准,请参考原《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详细可以咨询具体的主管部门。 说明:《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都已经修改过,以下提供的是2000年时的有效文本。1、《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热心网友
关于2000年罚款多少的问题。原计划外生育罚款现已更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换汤不换药。你的非婚生育属于非计划生育,应当交纳社会抚育费。但你在2000年生育后,没有及时申报,计生部门没有对你作出处理决定,因此,你被处罚的标准不是2000年的标准,而是被计生管理部门发现你违法时的标准,每年的标准不一、同是一个县,个乡镇的标准也不一样。因此,多少问题,要看你所在地的收入状况。计生罚款属于属地管辖,你在四川,就应由四川管辖。不知道你的孩子是否已经在四川上了户口,所以一些问题就不好深说了。如有必要,请讲详情发送 ljm50188@ .我再进一步探讨。
热心网友
咦,为什么要罚你啊?好像未婚生小孩跟已婚生小孩是一样的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