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晚上与他的一个女性朋友约好在公园里见面.谁知道去了以后被两个家伙拿刀勒索走100块钱,后来才知道那两个家伙是那个女的找来的.请问这样属于什么性质的犯罪,报了案以后,一个月过去了,也不见公安机关破案,还一点消息都没有,打电话一询问,说什么金额太小,不能立案.只有500元以上的才可以立案,2000元才可以起诉.是这样的吗???那样这样的犯罪就可以不管不问了???什么事到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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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已涉嫌抢劫罪,500元是抢夺罪的立案标准,2000元是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本案用刀胁迫你朋友拿了一百元,是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没有数额要求。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诉,要求侦查监督部门进行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说明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对你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专业知识实在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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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属于抢劫罪,持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论,本案就属于持凶器抢夺的情形。抢劫没有数额限制,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且抢走了财物,就构成抢劫罪。而不论财物多少。本案可以立案,只要到公安机关报案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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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没有规定额度的,应该定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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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这种行为做出了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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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这段表述看,应可以抢劫立案侦查。抢劫犯罪不论数额大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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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吧,可能公安见没造成什么重大危害,就懒得管这些小事。以前人家抢劫2元钱也判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