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现持有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中央银行存款一笔(有存单和相关单据),现在还能用吗?如果能用要到什么地方能办理支取手续?如果不能用了,有什么政策文件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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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咨询中央人民银行,只有这里能给你最权威的答复。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邮政编码:100800电话:66194114传真:6619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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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辈子吧 有可能能成文物 好东西呢留给儿子卖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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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要费点周折才取出来如果金额不是很大话,当古董不是比提出来更有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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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民国政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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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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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啊~~但具体怎么取你要问问银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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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能支取.因为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各国成立后,人民银行进行接管,要求对所有的存款进行核对更换,如果未更换的视同作废,而你的到现在仍持有未更换的存单,是无效的. 不放心到当地人民银行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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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行了,你要知道存单是中华民国中央银行的存单,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完全不相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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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能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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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