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外汇和股票收入,超过200万,汇入国内的个人账户,会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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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会,只要你不做成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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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应该首先区分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应该就境内境外全部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境内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说的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启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合上述内容,我建议你进行正确区分后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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