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互殴,双方都是轻伤偏重,我是一个人,对方是几个人,但是我没有目击证人,对方却找出了好几个目击证人(因为当时的现场全是对方认识的人,但是他们现在装做彼此不认识)对方不承认打我,说是见义勇为的打的我,证据对我极其不利,对方提出最少我拿出5万元才能接受调解,我很不甘心,可我又不想被刑事拘留,因为我会失去我的工作和一切,我该怎样做?

热心网友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将人殴打致轻伤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且,在承担刑事责任的时候,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同理,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也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即使拿出5万元,也未必能够免除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 如果他是多人,你是一个人,他所说的见义勇为也不会成立。真的就是真的,不能假了。你要有信心,他们的说法不会符合逻辑的。很多事情,公安人员是能够查明白的。

热心网友

有一点关键情况不了解:既然双方都是轻微伤,为何你要向他补偿5万元才接受调解?为何你一开始就从气势上处于劣势?教你一招:用点计谋,比方说假装和解,邀请对方跟你(注意一定要带上你可靠的人做证人)坐到一起,准备好录音机(要用微型的)做录准备,然后跟对方就当天发生的事情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共同分析,争执之中见分晓,通过录音将当天发生的真实情况再现,这种录音交给警方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试试看,祝你早日摆脱烦恼。

热心网友

只要你当时没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对方如何见义勇为?轻伤属于公诉案件,你有可能出了5万元还要去坐牢的,想想你一个人被拘,他们几个人被拘,你还是合算的。

热心网友

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