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考的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均可按规定免考部分课程。具体方法如下: 1.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一科以上(含一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 2.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 ①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 ②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这是官方的政策了,我是一个经济院校里法学专业本科在校学生,我报考了独立本科段的英语专业的自学考试,我不明白,那我要是在毕业之前,把所有该考的科目都考了,那怎么办?难道在校学生不能办免考?十分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