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乡下人,与她离婚后,一个人和一个残孩过日子。法院判决她每年向我支付抚养费,现在我连她人在那都找不准。估计是藏了起来。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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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依据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找不到人的话, 法院也没有办法!但是你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一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