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97年在同一单位上班认识的,我爱她,全心全意的爱!99年3月份开始同居,00年上半年有了孩子。我比她大7岁,由于我的工作一直不稳定,经济方面不宽裕,渐渐地她与我不在有共同语言。她说过,和我在一起,不是因为爱,而是他当时的无奈。2年后直到现在,我们睡在同一张床上做作各自的梦,不在有夫妻关系。她甚至不止一次让我去找小姐。我很痛苦,因为我爱她,却无法用真爱去留住她。或许,这就是生活的现实和残酷吧。春节将至,我们的关系将彻底结束,(我们不是同一个省的人)她回她家以后不在回来,我和孩子也不得不回我家。孩子马上面临上学的问题,一个未婚爸爸带着孩子,按婚姻法或计划生育政策,孩子的户口该如何上????我会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孩子没有妈妈,我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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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共同的,还是要找孩子妈妈商量,她可以选择不和你再一起,但是不能逃避做母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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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麻烦问题!如果在国外就不算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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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户口应当随母亲,孩子还小,你俩要共同商量孩子上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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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付孩子抚养费,没有撒手不管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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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当地的民政局社会福利院出钱帮忙先把户头放在那里,然后再按计划生育部步骤办理领养证明及讼证处的证明。证明你不再生育,就可以到社会福利院去领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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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政策,孩子随母亲的户口,你带着也要在女方家上户口的!目前随男方的政策还不太成熟,主要是因为计划生育问题,所以你应该到女方家那里问问政策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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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共同的,还是要找孩子妈妈商量,她可以选择不和你再一起,但是不能逃避做母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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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表同情,我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