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且该公司让我在上班第一天就去了B公司参加培训,然后就留在B公司上班工作,只有拿工资交考勤才与我的A公司有联系,后来我才知道我属于B公司的外包工,但我在签定合同时并不知道我的这一工作性质,我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有效吗?
热心网友
现在这种承租劳动关系很多,很经常,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雇方和被雇方都会在事先声明,如若没有,也应该在合同中体现.你所说和这种情况,应该去看看合同是否有问题
热心网友
看看合同内有没特别写明什么,正常来说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你仍是属于A公司的员工,他们可以解释为你是在A公司上班,只是长期在外出差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