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融资中,融资方在签定融资意向书的同时,要向出资方付出调查操作费用,这是否是国际惯例?我是一房地产公司,现正在进行境外融资的准备工作。前期提供给境外融资机构的文件已初步通过审查。现他们提出了《融资意向书》需要我方签署,并要求我司在签署的同时,支付3.5万美元调查操作费。之后核实我司提供的文件。基本上在25—45天后,资金就可以到位了。请问,向出资方支付调查操作费是否是国际融资惯例?
热心网友
我这人过于,这种事我100%认为是在骗我,调查操作费为何不从给你的融资款中扣除呢?唉,不明白,还是我见识太少啊!
热心网友
我认为这是诈骗,本公司前期也有境外融资,根本没有这样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