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29日(太原)申请的宽带业务。在办理时,赠送2张100元的网卡,因为有两张网卡所以办理的是40元计时,并告诉我父亲下个月转成包月。客户协议上 明确标明计时40/40小时。8月份,我的数据费用288.13。父亲8月份交288.13元的数据业务费用并安我说的转成包月。包月当时无法生效必须等到9.21号宽带才是包月。在这20天里我按60个小时卡的时间,我承认60个小时是超了,因为经常有人来我家上网,但肯定没有超过100个小时。但我父亲说我这个月话费1027元,数据业务就920元。打电话问询得知超出额定部分不会不能上网,会自动转成3元/小时。我首先怀疑是我的朋友到用我的号码,因为我的密码是我家的电话号码。我以为我的账号和密码和电话是对应的,只有我的电话才能上我的账号。后来我询问才知道,只要有设备别人也可以上,并且我的账号能两个人同时上宽带。网通投诉部门7055给的地回答是:我们是按制度办事网通过错一:3元/小时是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的,不管盗号还是什么原因首先960元的费用是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的,是网通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提供的业务所造成的。这就好像有人把东西悄悄的放在我这,东西丢了他找我陪一个道理。网通过错二:没有告诉我详细的交费时间。作为电信部门他因该告知我的我的账号和密码别人能同时使用。我门客户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在办理宽带时我们没有必要成为电信专家。我门因该知道的网通公司应告知我门客户。法律条款:根据《电信服务标准》2.3用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营业部门因向其提供使用该项业务的说明资料,包括业务功能、费用收取办法及交费时间、障碍申告、咨询服务电话等,并以书面形式明确企业与用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中国网通的协议上的网通权利和义务上明确写着:“按照国家颁布的《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为用户提共受理和开通。”协议指明《电信服务标准》是网通因该承担的义务。如果仲裁是否构成不当得利?谁不当得利?至今我的电话还欠费,只能接不能打。我想和网通协商解决,被网通拒绝。网通现在按正常标准收我的欠费和滞纳金。难道真的是我错了么? 答案 回答者:凯歌 级别:新手 (2005-03-04 09:33:03)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应该把责任归于网通。1、我是一名有2年工作经验的宽带工程师,对于网通的局端设备、用户终端以及计费和核心系统非常了解。2、他们所采用的计费方式很不科学也不安全,即一个帐号可以有N个人同时使用,而数据业务的计费只能通过帐号的认证来完成,无法与电话号码和用户端口绑定,从而造成诸多不稳定因素。3、在2004年11月份左右才把帐号的唯一性实现(即一个帐号同时只能有一个上,如果此帐号正在使用,其他人想要用的话,会提示用户名密码错误)。4、但是,如果你一开始就申请了包月,那么你在九月份的那段日子里的数据业务费用将还可能是那么多,因为网通在没有实现帐号唯一性的时候,它只是采取了一种极端的自我保护的方法,那就是:如果你一个帐号一天的在线时间超过24小时(同时有3个使用同一帐号的人在线,假如一个人每天上9个小时,那么此帐号一天的在线时间就是27小时),多出去将按1小时3元计算。所以,我认为网通是在没有完善其计费系统的时候推出了ADSL业务,且只是保护自己的收益(我第4条所提到的网通的计费方法),这对用户来说是极不负责的,而反过来说你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也有一定的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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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支持你 但是要知道你是在中国 这样的国家你不可能为了这点钱跟他们太多的纠缠 大不了死不认输 人家财大气粗就是这样了你耐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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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信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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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网通的错了 可以投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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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对错,只能怪你自己没有打听清楚这个规则.这个规则大多数人都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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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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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信息产业部投诉他们乱收费! 必须找到足够的理由:你先找他们说同意交费,让他们提供你每日上网的详细单据,并让他们盖公章。在祥单上找到他们计费的漏洞,(譬如一个账号在一天之内上网超过24小时就是绝对不可能的!)至于你的账号被朋友知道的事情,你自己坚决不承认是你泄露的密码、账号。是他们服务手段落后造成的!再有就是找他们服务的毛病,哪怕是一句话,揪住就不放!接连不断的向信息产业部投诉,信息产业部会找他们算账的!找到一丝他们的错误,就能争取一个子都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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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按你所说,肯定是网通的错,我国的这一行业,还缺乏竞争,他们也不怎么懂什么叫服务,解决起来劳民伤财,记住这次,在适当的时候在讨回公道。或者干脆去广电或铁通入户,您消消气,跟那些没素质的人犯不上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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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要进一步调查.才可得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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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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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无理都是你的错,下次不从他家门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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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的说一句:你的错。不得了了,敢和网通大人理论?有理无理都是你的错,下次不从他家门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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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没错吧!一定有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