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森泰小区,业主停车没有正式的存车费发票,物业说能开据车位占地费发票,还说这笔钱是用于小区道路维修的,业主已经交了物业费,还要交这样的费用吗?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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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所有设施都是业主的,物业公司无权收费,坚决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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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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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交物业不合理的费用坚决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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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是房屋的配套设施。配套设施的产权归谁,主要看其是否进行公摊。如进行了公摊,则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其权利自然归属全体业主。如未经过公摊,则属于开发商所有。另外,在买房时,如果相关规定中已明示了车位收费标准,就应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