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与其家兄(一个银行的领导),合谋串通,舞弊作假,欲以侵吞国家和他人的巨额财物的充实证据,此案应到哪个部门报案?诚请大家出谋出策,尽快追回国家的巨额贷款,不要落入不仁之人的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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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明确本案的性质,要明确该案是属于涉嫌侵占国家财产罪还是贪污罪,这是关键。提问者应该弄清案件的性质,不能笼统的提问题,应注意案件的细节。要明确当事人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所为的行为,则为贪污行为,由检察院直接受理,因而应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案;如果该企业代表人与其家兄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性质,则其行为涉嫌侵占国家财产,应该向当地公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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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是太清楚。如果是非法发放贷款或者诈骗贷款,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如果涉嫌合谋 贪污,则应到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举报。当然,不论哪种情况,到纪律检查部门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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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反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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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的公安局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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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当地人民银行举报,他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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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这个企业的上一级“纪律检查”部门,说明情况,并征求他们的忘见:下步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