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全年学习费用(含学费、生活费、住宿费)5500元,甲方负担3000元,乙方承担2500元。甲方给予乙方在校期间工资按8000元计发。培训结束后,乙方必须回到甲方单位,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工作安排,并签订劳动合同,10年内不得擅自离厂或不服从分配,如未经甲方同意无故离厂,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培养费等费用5万元。如果我要提前辞职的话,我需要赔5万元的培养等费用吗?可当初单位只帮我交了3000的学费和发的8000元工资呀。这8000元也算是赔养费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拖多久才算是拖欠工资呀?如1月份工次在到3月初才发,这算不算拖欠?(2月8日开始过年放假的)

热心网友

既然是合同约定那就无话可说,法律规定如果违约,用人单位可以要回培训费.算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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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一定要离开的话,肯定要支付违约金和培训费的,但问题是5万元显失公平。作为签定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相等,你可以5万元数额显失公平为由与对方协商,不行的话就要到法院进行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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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这个约定是有效的不过你可以主要按照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与10年的比例递减赔偿金额建议你想个办法使单位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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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合同未到期部分的工资以及单位为 职工交纳的培训费用的总和。 你的培训期有多长, 你没有说明白的。 你的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数额为5万元,应当是有效的。如果你提前解除合同,或你单位提前解除合同,都应当想对方支付约定数额的违约金。 关于拖欠工资的时间问题,目前还没有听说有关的规定,具体上多厂时间才算是拖欠。 但一般认为,只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就是拖欠。不过,偶尔的超过,是不能认定为拖欠的。 如果一个月的工资拖到后月才发放,连续这样就应该是拖欠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