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说:某国家机关欲取消某职位招考计划而将计划追加到同一机关别的用人司局,或者对报考该职位、参加完面试的考生全部放弃,而将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调剂到该职位。请问上述做法是否违反有关政策规定?

热心网友

不可取消,第一不录取录取谁啊?如果是,可以告它们!!!

热心网友

当然违反,如同调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