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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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一)直销网点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网点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3、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1)交通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60149018000349649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6510008035073001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4)中国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132201802700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4、注意事项:(1)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身份证件。(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三)中国建设银行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证券卡;(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4、 注意事项(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四)交通银行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代理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进行认购即可);(3)认购基金。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7、具体代销时间请参照代销机构网点的公告。(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六)注意事项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收费模式,并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如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00011”;如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后收费”,基金代码:“00001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各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机构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一)直销网点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①交通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60149018000349649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②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6510008035073001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③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④中国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132201802700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印鉴卡一式三份;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⑥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⑦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其中⑤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1)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二)中国银行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3、提出认购申请(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三)中国建设银行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④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3) 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证券卡;(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4、注意事项(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四)交通银行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代理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进行认购即可);(3)认购基金。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3)机构代码证;(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3)经办人身份证件。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4)经办人身份证件。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7、具体代销时间请参照代销机构网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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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一)直销网点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网点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3、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1)交通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60149018000349649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6510008035073001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4)中国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132201802700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4、注意事项:(1)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身份证件。(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三)中国建设银行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证券卡;(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4、 注意事项(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四)交通银行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代理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进行认购即可);(3)认购基金。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7、具体代销时间请参照代销机构网点的公告。(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六)注意事项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收费模式,并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如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00011”;如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后收费”,基金代码:“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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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一)直销网点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网点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3、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1)交通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60149018000349649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6510008035073001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4)中国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132201802700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4、注意事项:(1)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身份证件。(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三)中国建设银行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证券卡;(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4、 注意事项(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四)交通银行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代理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进行认购即可);(3)认购基金。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7、具体代销时间请参照代销机构网点的公告。(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六)注意事项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收费模式,并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如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00011”;如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后收费”,基金代码:“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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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一)直销网点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网点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3、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1)交通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60149018000349649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6510008035073001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4)中国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132201802700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4、注意事项:(1)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身份证件。(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三)中国建设银行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证券卡;(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4、 注意事项(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四)交通银行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代理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进行认购即可);(3)认购基金。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7、具体代销时间请参照代销机构网点的公告。(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六)注意事项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收费模式,并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如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00011”;如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后收费”,基金代码:“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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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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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一) 注意事项1、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资金结算账户。2、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银行等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6:00。2、开立基金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护照等)及复印件;(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及复印件;(3)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护照等)及复印件;(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3)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2、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事先办妥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4)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个人投资者需在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的资金。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四)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2)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帐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帐户);3)认购基金。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五)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周六、周日休息)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休息)。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5:00(节假日期间不受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柜台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2、资金账户的开立 (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3、 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4、 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5、注意事项(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70008(六)缴款方式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开立的如下直销资金清算帐户。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01213708027001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2、 如果个人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3、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七)投资者提示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2、直销机构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3、嘉实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05866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一)注意事项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银行等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3、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机构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6:00。2、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4)预留印鉴卡;(5)填妥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开户申请表》。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3、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现金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3)加盖预留印鉴的《基金认购申请表》。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9:00至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机构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代销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3)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5) 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机构投资者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3、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四)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2)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帐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帐户);3)认购基金。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3)机构代码证;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3)经办人身份证件。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4)经办人身份证件。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五)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程序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及13:00~15:00;11:30~13:00只接受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周六、周日不受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周六、周日休息)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至15:00(周六、周日休息)。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5:00(节假日期间不受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至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下午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预留印鉴;(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70008 (六)缴款方式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开立的如下直销资金清算帐户。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01213708027001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2、如果机构投资者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机构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机构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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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一)直销网点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网点办理开户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3、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1)交通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60149018000349649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6510008035073001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4)中国银行账户: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账号:0132201802700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4、注意事项:(1)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身份证件。(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常营业)。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3、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三)中国建设银行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证券卡;(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4、 注意事项(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四)交通银行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代理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进行认购即可);(3)认购基金。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7、具体代销时间请参照代销机构网点的公告。(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六)注意事项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收费模式,并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如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00011”;如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后收费”,基金代码:“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