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子"he speaks quickly, the tone of his voice so commanding that it silences everyone."结构如何,commanding前是不是少了系动词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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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太喜欢vargas9999的“我一直研究语法”的声明,但我的观点和他的完全一致。这是一个主谓并列结构,他的举例也很正确,我不再重复。很多语法书上可以找到这种用法的解释,这种结构就是这样特殊,不需要连接词也可以多个分句并列,除了第一句be动词全部省略,所以你不要说什么主谓俱全的废话,一般规则遇到特殊全部作废,唯一的出路是多看几本语法书,找到对应说明。这里绝对不是独立主格结构,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不要生搬硬套,独立主格结构里面形成主谓关系表示伴随的成份里面从来没有什么“主表关系”,谓语部分都是表示行为动作的动词(用现在分词或过去分词分词表示,commanding在这里不是分词),何谓“伴随”?就是同时有一个动作跟主句动作同时进行,commanding是形容词,是状态,如果作谓语commanding必须跟在be动词后面,你见过独立主格结构用系表结构的?就算有也没有连be省略的道理,独立结构必须有个动词的分词形式表伴随或原因等。the tone of his voice so commanding根本连个动词也没有出现,哪来的独立主格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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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有人说这样的理论“the tone of his voice so commanding that it silences everyone”是“sb/sth + doing”的独立主格结构做伴随状语。典型的错误,什么是伴随状语?一条理论就可以证实这样的说法存在谬误。伴随状语其中有一条就是,主句的主语也是伴随状语的的主语。这里明显不是。其他的我就不说了,今天不是主要讨论伴随状语。我曾详细地回答过伴随状语的问题,可以点击我回答过的问题看看。那这个句子是什么句子呢?属于主谓并列结构,也就是说,在一系列并列的结构中,除第一个并列单元成分齐全外,其他的单元省略系动词。从而构成一个多意群句。如:Hongkong's weather is warm,water soft,sky clean and people busy.看到了吧,后面的BE动词都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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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少,这个句子很正确。He speaks quickly, the tone of his voice so commanding that it silences everyone.主句是“he speaks quickly”。“the tone of his voice so commanding that it silences everyone”是“sb/sth + doing”的独立主格结构做伴随状语。他讲的很快,语调居高临下的,把所有人都吓的禁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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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少了一个ishe speaks quickly, the tone of his voice so is commanding that it silences every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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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是分词结构,如果加is,变成一句完整的话,那么逗号前后2句任意一句要加联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