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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教育总局的事 还是集体去问问?楹? 毕竟个人力量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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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资要与公务员持平,这实在令人欣喜,但仔细一想,它又是一次迟到的欣喜。因为不管从法律上还是从劳动分配方面来说,都是本该如此、理所应当的。  按照《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实际上,长期以来这一规定并未真正执行,只是一纸空文。由于种种原因,在许多地方,教师的平均工资远没有达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连经济、科教在国内堪称发达的广州,都刚刚把解决这一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其他地方就更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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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中学老师说,林市长不是很愿意把钱花在老师的工资上,把上面拨下来的钱都花在别处了。曾经东山区的老师上告,闹了很久,终于争取到“试点”长工资,但是另外几个区的就一直在等试点普及,等了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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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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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上边拿这笔钱可能另有其余他“更急”的用处吧。现在这倒是像上面的口袋里的钱,他想掏给你便掏,假如他不想给你的话,你喊破嗓子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