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领证,但是不情愿,现在想离婚,除了法律诉讼外,有没有好的手段?这个男孩死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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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领证就离婚?不要拿婚姻当儿戏,这可不是我们小时候玩的过家家啊!!!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的,非要离婚呢,何况你们刚刚结婚不久!还是好好沟通一下,生活中的磕磕碰碰是难免的,没有不吵架的夫妻,但吵架归吵架,既然结合了选择了生活一生,就要尊重你们婚姻的承诺,可千万不要老把离婚挂在嘴边这样既不尊重你们两个人,更不尊重你们的婚姻!!!静下心来,好好谈谈吧,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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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两种:1。行政离婚(也叫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 必须 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2。诉讼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你所述,协议离婚离婚是不可能,因为“这个男孩死活不离”。所以只有诉讼离婚。但是你交代的信息太少,我不知道你是因何“不情愿”,是否已达 “感情破裂”的界定。根据你“刚刚领证,但是不情愿”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你是不太愿意跟他结婚,去登记领证是被迫的。如果这是真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意思是,胁迫婚姻是无效的,可在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到法院请求撤销。)你可以拿有关证据到法院直接请求撤销。如果不是这样,你就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最高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如下。供参考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于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精神病,。。。。。。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登记但为同居生活的。6。包办、买卖婚姻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的。。。。。9。一方重婚的。。。。。13。受对方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一起对方亲属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最后,祝你如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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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样做真不应该,当时你不愿结婚就不结嘛,干嘛领了证以后才说,现在结婚自由嘛,你这样做伤害的不只是你们两个人,而是两个家庭。请你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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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男孩为娶你一定花了不少钱吧,你怎么赔,赔得起吗?如果你爸妈有钱,恐怕就不用上法院,到民政部门就可以了,很快的,也不用花什么钱,几十元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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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他与其痛苦一辈子,不如现在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