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女方)、被告(男方),离婚案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无共同财产,婚生女儿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生活费150元至小孩成年,教育费和医疗费协商共同支付。原本男方是坚决不要小孩的,因为小孩还没有满两岁(一岁零九个月了),但是小孩儿一直是由男方在抚养,且男方的经济条件明显优于女方,更利于小孩的成长。原告(女方)没有住房,经济收入低,不仅要工作还要上夜校读大专。小孩判给了被告(男方),男方很有可能会上诉,请问各位法律界的专家或是有过类似经历的朋友们,如果被告(男方)上诉的话,法院会重新发回审判还是维持原判呢?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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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例分析,上诉法院很可能维持原判。  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一般子女由条件优越的一方抚养。如果小孩还在哺乳期内的话,原则法律原则应当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果一方的精神病或传染性疾病的话,应当由另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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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回维持原判 像这情况,做的保守一点的话,可以找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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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会维持原判决,但是如果你能举出有力证据证明女方抚养会更有利于孩子成长,那么上诉法院有可能作出与一审不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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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本案中,法院最终判决由男方抚养孩子,主要是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具体情况,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中第(3)款规定作出的,符合夫妻双方的真实情况,于法有据。因此,即使男方上诉。二审法院也会维持原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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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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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所说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