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听一个女孩说过:爱情是件不要脸的事情,但是,不要脸要趁早。那时的她和另一个女孩同时恋上了学长,结果那个女孩表达了,而她没有表达。于是,哪那个女孩和学长成双成对了。于是她痛苦地哭诉,说自己为什么没有那个勇气。那时的她上大四,还有一年就毕业了,暗恋的潮水依旧此起彼伏,她横下一条心,举着自己的情书就生猛地找学长去了。虽然把学长吓个半死,可学长喜悦地说,我本来喜欢的就是你。于是,成就了一段美满姻缘。虽说半道上插了一杠终究是不妥,可看在爱情的份上也算圆满。不要脸也是要有时间性的。想当初徐志摩爱上林徽因,虽然伤了张幼仪,可打着追求爱情的旗号、追求一个未婚女子总还说的过去。可他后来追求那有夫之妇陆小曼,就来连他老师梁启超都破口而言:徐志摩,你这人一向做人轻浮,是感情浪子。是啊!红尘之中,总有引诱你的那张面孔,但如果他恰恰来迟一步,那么此时不要脸真的晚了一步。不要脸,要趁早,一为爱情,二为祝福!大家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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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不要脸只是“主动”的一种贬义说法。中国女孩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常常把“被动”作为是“要脸”的一种标准或行为准则。传统的女孩要是心中有了谁,她常常是“口非心是”地搪塞别人,这就是所谓传统观念的惯性影响。即使是现代女孩,也尽管她知道“平等”原则,不要万不得已的地步一般不采取“主动”。现在人们对那些“胆大的”女孩,人们也渐渐地习以为常了,相反,倒时那“胆小的”女孩对自己的主动出击行为有些“过意不去”,以后也常常“耿耿于怀”。第二个不要脸只是持传统观念者对徐志摩等一类人表示不耻的一种保守谴责。传统观念中对这类人常常称之为好色之徒。但时,只因为他是徐志摩,所以他的行为就是浪漫,如果是普通人呢?那就直接是“不要脸”了,“不要脸”在中国是一个用途范围较广的骂人话,这里的本意至少也是“见异思迁”或“始乱终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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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没有错,爱情是自私的,也许你希望所有人都得到幸福,但是天底下没有绝对的完美。不可能所有人都得到幸福。所以理所当然的去爱,去表白。没有什么可怕的,说了还有50%的机会,不说就等于零,什么也没有。现在都什么年代了,玩暗恋太老套了吧?!爱就大胆得说出来。爱一个人没有错,因为爱本来就是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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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的说法!“是我的终究是我的,不是我的怎么样争取也不是”,这是宿命论。当你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你就不会这样想了。试想,天下有掉馅饼的事情吗,如果连争取都不去,爱情怎么可能会自己跑来?其实不止爱情如此,其他很多事情也是如此。比如我们单位最近新成立一个公司,要新任命一个总经理,做为公司领导来说,有几个人都符合条件,而且各有长处。但最终任命的就是那个一直在争取这个机会的人。试想如果他“要脸”,可能得到这个职位吗?争取了得不到也许会后悔,但连争取的机会都不给自己,恐怕会后悔一辈子。当然我同意水到渠成,即使要去争取也要有一些基础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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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得起家才说恋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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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不要脸”这词也用的太严重了,呵呵。相爱相爱,一个“相”字,便道出了爱是两个人的事,怎么能指责其中的一个“不要脸”呢。在婚前,我认为是应该这样看的。楼主说到时间问题,那就是婚后了吧。如果后来者为第三者,没有第二者的参与,那个爱怎么“相”得起来呢!所以我说啊,要说“不要脸”,也是第二者“不要脸”,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对第一者缺乏责任心,他(她)才是最不要脸的!呵呵,感觉这个婚后的一二三问题太复杂,好象不是简单的脸皮问题,还是浅谈即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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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我认为天下之事不可强求,要看缘分。没有和自己所爱之人在一起,那是命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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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女孩主动,大多数人是不习惯的,私下大家都会嘀咕这丫头是不是怕嫁不出去了,当然说不要脸是严重了一点,男的可以大吵大闹要讨老婆,女的当然也可以用一定含蓄的方式来表达想嫁老公的意思,但作为送上门女孩,今后婚姻生活会有点麻烦,具体如下:1.既然上门要嫁给人家,那出嫁时陪嫁分量要加码.2.即使不被老公小看,也会被婆家人小看.3.今后和老公吵架少了许多数落老公的题材.友情提示话题中的女孩,现在的大环境是男女比例失调,打光棍的男人将有几千万,而女人将供不应求,所以就是遇到潘安再世,也要货比三家不吃亏,该出手时才出手,婚前牢牢掌握主动权,婚后牢牢掌握经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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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苦涩,但是味道还不算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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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有那么复杂吗?好像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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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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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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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谁有脸不要脸?这不过是不幸者的骂人气话.爱情来了要把握住,别浪费了宝贵时间.为了幸福不要管人家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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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姜太公钓鱼。。。。。再来刺激一下大家的视觉!这个图片里隐藏着有三个侧面人头像,我只看到了两个,另外一个怎么也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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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爱情嘛~~~~~~就象我偶尔坐公交车一样~~~~~))))如果我还没到站,公交车已经来了,我是绝对不会奔跑过去的~~~~~我不习惯追赶,我喜欢等待~~~~~~是矜持吗??天知道~~~~~我就是我,都一个孩子的妈了,人生又有几个30年???嘿嘿~~~~~所以就谈不上趁早赶晚啦:))))珍惜现在。。。。享受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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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裤子是件不要脸的事情,爱情终究要脱裤子的,所以确实是一件不要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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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用不要脸这字眼呢?我佩服这个女孩的胆量,她可以勇敢的争取自己的爱,同时也得到了爱.爱是需要每个人去争取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人最好争取爱一次,无数次的爱会有无数个疮疤.昨天前我的邮箱收到了一封"勇者"的求爱信:"啊!我心爱的女孩!请别害怕!我会用我的真心去换取你的爱情,哪怕迤逦暴风雨。只要你愿意同我携手并肩去争取爱的果实,我愿意与你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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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人不为己,天殊地灭.不过恋爱与婚姻是二回事,恋爱是浪漫主义,婚姻是务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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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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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一堆。废话。人是要作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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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徐志摩不是普通人,只能是个个案,为了使大家相无事,共创和谐社会,我还是提倡要安分守已,不要忘了古巴比伦是怎样灭亡的,前世不忘后事之师,还有我建议你看看每晚6点起中央12台的道德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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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脸,现在不想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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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照顾你女朋友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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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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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早了不要脸,也有遗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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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一为爱情,二为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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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相互吸引 只要两人相爱 是不会去在乎周围的一切人事物不要脸,要趁早,一为爱情,二为祝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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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问题,我不知该说啥好,我为女主角最后的做法表示佩服,她这样的举动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也是正确的,否则像她那样的人,我想将会后悔一辈子的。而现实生活中的我,叫我这样做,也许我是做不到,因为,我在没有确认对方也是深爱我的同时,我是不会把爱轻易说出口的,因为我担心话一出口,就像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这话有时候会伤了自己也害了对方,假设有这样的后果,我会更痛苦的,因此我选择把爱埋在心理,最多我也只会在语言方面试探对方罢了,因为如果对方真的喜欢自己,我想我们会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我庆幸自己没有暗恋过谁,所以也没有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事情,因为我的感情比较理性,在没有确认对方也是爱我的时候,我是不会投资那么多感情进去的,我要有所保留,这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只有这样,在感情方面,我才能做到拿得起放得下! 至于那些未婚的人们,我现在支持你们为了爱情可以不要脸,且要趁早,一为爱情,二为祝福!最后祝福天下一切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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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易变的,婚姻就是人为的对于爱情易变性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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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每个人都有追求的权力 最好在不伤害别人的时候去拥有 爱情是自私的 他不容允第三者进入 爱情是善变的 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力去追求更好 更适合自己的爱情 爱情是相互吸引 只要两人相爱 是不会去在乎周围的一切人事物……总之爱情没有错 错的只是选择爱情方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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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话粗理正,只是我做不到。 并不是每一个接受者都会接受。有人喜欢追人的感觉,有人喜欢被追的感觉。 就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出”一样,他们同时体现了一种现象遮掩了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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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想想!还真让梧桐说对了!疯子的话没说到点上,要做的是怎么去“拉灯”,当然我说的不是和梧桐一个意思,他的意思是“拉灯---上床!”;我的意思是“拉灯---通电!”你们看那个小女子要总不向心爱的人---“通电”,表白一番,岂不让自己为难?就是遇上一块绝缘体,那也没关系呀,既然不通电,至少自己也可以放下心来,“再来一个”也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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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也有这种不要脸之人,不过还好,他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也很幸运,在不要脸的同时,还有人给他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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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一为爱情,二为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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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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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勇气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怎么能说是不要脸呢?何况他也是喜欢你的啊。既然不存在要脸不要脸的说法。哪有先后和早晚的事呢?不要自己折磨自己了,为了自己心爱的人,为了自己的感情:勇敢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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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一为爱情,二为祝福"!好话说的这么难听。在男女双方未成为法律夫妻以前,他或她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面对“竞争”,未婚男女一要主动,二要趁早,我们这些旁观者则一为爱情,二为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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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自私的,为了爱情不顾脸面,无可厚非.不过,徐志摩式的不要脸不可取.因为,他不懂得珍惜,只会耽误别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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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一为爱情是对的,二位祝福应该视为“幸福”。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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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人不为己,天殊地灭.不过恋爱与婚姻是二回事,恋爱是浪漫主义,婚姻是务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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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爱情是自私的,不需要考虑这么都,既然相爱就要敢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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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辛苦占地,还是没占着!我还是觉得,不要轻易把爱说出口!那样会不小心伤到人的!当然,如果真的确定自己是真的爱那个人的,对那个人也算了解,那就应该找个时机表白了!所以疯哥的这个观念,我没有反对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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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本来只是一蜜蜂而矣,看他的诗除了色相还是色相.我倒替林惋惜,金那样的男子是她生命中永远错失的幸福.她嫁的男人是一点也不懂欣赏她的.爱情,婚姻,说穿了便是人生,人生说穿了便是智慧.林那样聪慧的女子最后却因善良而成全了别人牺牲了自己,究竟最后是否成全了别人的幸福呢?我倒以为她只错失了两个人千年修来的缘份.爱不是这么简单的,不是一见钟情的产物,也不是触电情缘便能修成正果,爱情,便是人生,人生便是一个人的智慧.爱与不爱,不是那么简单说出的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