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一煎饼店买了一份炒饼,给了店主50元,因光顾着跟同事讲话,忘了向店主要找钱就走了。晚上回家后才想起来,后来晚上一直在担心第二天店主会不承认,今天去问店主要,还好店主还给我了,感谢。 但是假如遇到不承认的店主,不还钱,我们该怎么办。又没有证据啊,没人看见,没有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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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物,买卖双方必须当面交清。过时店主不承认,只好哑吧吃黃连。吃一堑,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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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堑,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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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店主不承认,如果有非利害关系当事人可以为你作证,你可以要回钱来.如果没有其他可以证明的东西或人,你不能要回钱来,如果与店主吵,他还可以告你诬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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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算幸运的,我有次也是如此,可店主就是不承认,也没有办法啦! 人的素质不同,所以人家不认也只怪自己太不小心了,下次注意了. 所以说人啊!人心难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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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个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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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在和你同事讲话吗?你的同事可以为你证明啊!你要是记得50元的特征(比如钱的编号)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