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欠我们公司的货款了,此案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对方公司支付我公司的货款.判决书下达以后,我们和该公司达成了还款协议,对方公司同意分期支付所欠货款,因此我们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现对方公司只支付了我们第一期的所欠货款,剩下的货款就再也没的支付了.现我们又准备向法院起诉了,可法院的意见是一事不能二理,说本案已经处理过了,但我们申请执行的期限已经过了,现请问大家该咋办呀,我们要说服法院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呀,谢谢大家
热心网友
以还款协议为据,在《民事诉讼法》里就可以清楚看到处理的方式。
热心网友
还是立案申请执行。以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为理由,不过执行期限的。
热心网友
货款纠纷法院已作出了判决,你公司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是对权利的放弃。法院是不会再受理了。
热心网友
最好说的详细点,具体时间.
热心网友
你可以申请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