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单位买命11年,领导换了2人,但是以前单位没签过合同,也没买过社保,在2004年4月单位才开始给我买社保,2005年新任领导才开始给我们签合同。现在我是否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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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已经在单位工作了超过10年的期限,你当然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有明文规定),并且如果你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也必须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你可以要求给你买2004年以前的社保,这个属于劳动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单位不买的话,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劳动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解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指不确定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还是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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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解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指不确定日期的劳动合同,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只要达成一致,无论是初次就业还是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