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南京的大专生(在读),前不久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大概内容如下:北京一个公司的懂事长(袁宝憬),用钱雇凶杀人,之后法院查出真相,今年一月份被判死刑,但由于他向国家捐献495亿人民币,法院紧急改判死缓,至今还没有执行死刑。试问“什么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我对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真的失望到极点了。【以上消息绝对真实】 问题补充:我敢肯定:内容绝对真实的,是在辽宁中级人民法院判的刑!@!!
热心网友
在外地,"山高皇帝远",地方上说了算,这种阴暗现象是绝对不足为奇的;社会现实与理想的东西总是存在着一些差距的,这些差距只有通过全民的努力,逐渐提高社会民众的整体思想素质才可能消除.如果是放在北京,还可能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