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单位在2000年关门整顿,可是在家休息期间单位每人给打了一份从92年到2000年的养老失业保险费交费清单,(因为从1992年开始实行三险政策的)而且让每个员工签字确认,而工作人员没有通知我去单位签字,就这样在今年4月份单位解决了,单位把我们地档案都转到了街道,其间我才发现我的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对,少了许多,请问高手,我该怎么办?这不是要影响我的养老费问题吗?这可如何是好?拜托各位了,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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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强制征缴是从一九九三年开始的,之前的视同已经参加保险无须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在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时没有通知你确认劳动保险缴纳情况,造成你的缴费基数降低,其责任在用人单位。请住以下规定:劳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超过此期限的仲裁委员会不再受理。你是四月份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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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漏交,是可以补的; 但你是因为基数低了,是不能补的,只能在以后的交费中调整. 基数低了,当然影响你的以后的养老金数额.毕竟是多交多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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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可以补交,但1992---1997的不允许补交。而这五年是最关键的,影响最大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一下。若允许补交,还是补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