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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集合理财新在哪里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券商向证监会上报的第一只创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近日浮出水面。它充分吸收了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和券商传统理财产品的优点,同时还具有一些新特点,新意表现在资金门槛高、可申购赎回、信息及时披露、独立账户运作。 券商理财产品近期重出江湖。不过,此次是以创新的名义走上了规范之路。 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券商向证监会上报的第一只创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浮出水面。起板资金10万元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只安全性和收益性兼顾的创新理财产品,它充分吸收了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和券商传统理财产品的优点,同时还具有一些新特点。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吴亮表示,一是光大证券投入自有资金认购部分集合理财计划份额,认购比例最高不超过发行规模的10%,这样做是为了给客户以信心,“我们做的饭自己也吃,这样对你来说是一种保障”; 二是客户在优先受益期可优先获得一定比例收益率; 三是费用更低,在优先受益期内不收任何管理费; 四是到点开放,计划成立后如单位净值达到规定值即进入开放期,客户可自由申购赎回并参与现金分红。 吴亮告诉记者,由于法规上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入门门槛”限制,因此参与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起板资金是10万元,远远高于开放式基金的起点金额1000元,这就决定了该产品面向中高端客户。 与以往券商委托理财动辄保底年收益率8%、10%不同,此只创新券商理财产品没有任何保底承诺,也没有担保人,是私募基金的形式。它也像信托产品一样,不能在媒体上做广告宣传。不过,与信托产品的不同是,它没有200份额的限制,同时也有可能没有存续期。双重控制资金安全 其实,券商的集合理财计划之前就有,但不久就被叫了“暂停”,原因是一些券商为了追求收益,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往往委托资产业务量是公司净资产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市场好的时候风险性还体现不出来,一旦市场出现连续下跌,则委托资产业务就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以至于到期没有办法偿还本金和保底收益。而客户资金被挪作他用的现象更比比皆是。 于是人们的担心随之而来。在券商危机频发的今天,在没有保底承诺和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像金新乳业产品信托项目那样的情况,到时出现问题,投资者的资金是否还有保障呢? 吴亮说,光大阳光集合理财计划是独立于证券公司账户运作的,也就是说它的资金不会与证券公司的资金混用,它的运作首先受到内部监控机制的约束; 其次,托管银行也要对资金的投资使用进行风险控制。在产品说明书中列明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如果资金用途不符要求,托管银行就要进行监督。这就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性。 根据《通知》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将对首批获准发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查,在设立集合理财业务的主体资质、准入行政许可审批及主体行为的制度约束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以保障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安全、稳健发展。目前,只有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3家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才有资格提出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申请。 应该说,经过严格的审查,目前试点项目的资金安全有一定保障,而将来如果这类业务全面铺开的话,可能会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这就要考验投资者的眼光了,投资者也就要承担较大风险。收益要高于储蓄 集合理财计划一般分为两类,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侧重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在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上弹性更大的是非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吴亮认为,首只集合理财产品是属于非限定性投资产品,投资范围要比开放式基金广,基金受到限制的投资领域,包括一些将来可能出现的证券化产品,或者是结构性的产品,这些创新的产品可以通过集合理财的方式向客户推出,也是给客户一种更多的选择。而眼下这只产品基本以证券市场为主要投资领域,收益率力争高于储蓄利率。从以前的操作实践看,有信心争取做到较好的收益回报。 在信息披露方面,根据《通知》要求,集合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与基金现有的制度相类似。吴亮说,我们会把公开披露的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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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集合理财新在哪里“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券商向证监会上报的第一只创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近日浮出水面。它充分吸收了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和券商传统理财产品的优点,同时还具有一些新特点,新意表现在资金门槛高、可申购赎回、信息及时披露、独立账户运作。券商理财产品近期重出江湖。不过,此次是以创新的名义走上了规范之路。 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券商向证监会上报的第一只创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