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只要在美国出生人的就算有美国籍了,如果碰到下列情况?该如何算?是不是可入美国籍,有美国的身份了?1。怀孕后去美国旅游(或其他私人事情)时,孩子早产就生在美国了。在美生子实属无奈。2。出于恶意,设法在美国怀孕又生子,算不算可入美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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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籍采取出生地主义,即以出生地来判断新生儿的国籍。而中国采取血统主义原则,这样便产生了双重国籍。但是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美国国籍,就不具有中国国籍。相当一部分留学北美和欧洲一些国家的中国学生的子女即属于这种情况。他们在侨居地所生的子女,一诞生便具有双重国籍。一旦这些留学生学成归国,他们的子女便会遇到棘手的国籍问题。我国《国籍法》对此做出了规定,解决双重国籍问题。《国籍法》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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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两种情况均拥有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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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说的对,美国就是这样,因此有很多双重国籍的人,各国都有相关的规定,因各国采取的原则不同,出现这样的问题就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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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就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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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获得居留权,多少年后,假如你这些年都能满足每年在美国居住多少天之类的规定,就可以加入美国籍不会出生就取得国籍的,那美国的人口早超过中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