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老板那里打工,而且是试用期,请问国庆这7天上班应该要双倍工资吗?在私人老板那里打工,而且是试用期,请问国庆这7天上班应该要双倍工资吗? 但是好象提出来她也不会给的~资本家嘛~~~~~~总希望最大程度的剥削劳动力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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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庆节加班应该按照劳动法来支付工资是没有任何异议的,1-3日三倍,4-7日按正常工资支付,而不是双倍。因为国家规定只有1-3号是法定节日,4-7日并不是法定的节日。因为你还是在试用期间,如果你还继续想在这里工作的话,建议你以委婉的方式和老板提,不要把问题搞僵。因为还有其它救济办法。如果不补发加班工资,你要想办法保留加班的证据,等到你不想在该企业工作时再给老板要,不行就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要求给付劳动报酬是以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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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了就要,不给就不要,劳动局也没有兴趣管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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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享受其他劳动合同制工人一样的福利待遇。“国庆节”法定放假为三天,若职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百分之三百的加班工资,期间有二天为“休息日”,若职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另有二天为“调休”,如用人单位已经安排职工调休,则不再支付职工加班工资,若没有安排职工调休,则应支付职工百分之二百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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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是三倍,4-7日是双倍;当然该要,这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但就是他不一定愿意给;你如果在那里继续干的话,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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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勤记录可以拿到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纠察部门反映问题,不想出面就打个电话,如果一味采取沉默是不会有出头之日的,他也不会正视这个问题,有便宜就占,就因为我们总是不得罪人,也不做出头鸟,所以总是不能被重视,也就得不到应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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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该要喽!这是我们应有的权利,如果她不给,可以去劳动部门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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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是三倍,4-7日是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