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达人,情况这样:要和A公司签购销合同,卖东西给它。同时B公司会对A公司的付款能力作出保证(就是说如果A付不了款,破产了,款项由B公司继续支付的那种)...请问:1。能在和A公司的合同里,有条项注明,让B公司做那种保证吗?如果已经签了合同,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可以吗?2。可以单独和B公司定一个签约,让其做保证A公司付款能力吗? 这种契约,会受法律保护吗?非常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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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附:我国《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末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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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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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但你需要对B公司的实力了解后才能签,否则万一B公司是个空壳你就完了2、担保合同可以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