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97年12月交付首期楼款后入住的商品房,楼款付清后于2003年1月拿到房产证,售楼合同中未说明保修期过后的共用部位维修费由谁支付,现屋顶漏水该怎么办?

热心网友

自己修被,物业给你修也不好好修,越修越漏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