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发现了丈夫的出轨行为,他不想离婚表示要痛改前非,我要求他和我签署一份书面协议,内容是关于家庭财产的分配及如果他再次有不忠行为将导致婚姻解体,除净身出户之外,还要另外赔付我一笔精神补偿费。他同意签署,但我不知道将来我们真的离婚时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尤其是关于精神赔偿金的部分,法律上承认这种约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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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应该会承认这种约定因为他的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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