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北京,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1、工资是不是按每人每月960元准许税前扣除?2、我年底发本年的年终奖金,是不是全额调增,交所得税。3、有什么办法可以合理规避所得税。因为是外贸公司,除了增加运费成本,提高房租等办法(房子是法定代表人的)外,还有什么好方法。请教各们,一起交流一下。先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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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制度规定,2005年的计税工资调整为每人每月960元;2、至于年终奖是否全额调增的问题,要看你公司平时的工资状况。在汇算清缴时,按照你单位全年平均人数乘12乘960元后与实际发放数相比较,看是否超,只对超出部分调增;3、至于合理规避所得税的问题,可以考虑:因为在计算全年平均人数时包含临时工等在内,可以多雇些工资较低的临时工;可以在14%的范围内以福利费的名义发放;可以以报销费用的名义发放(注意不要太显眼);可以多交纳住房公积金,多交的住房公积金即可税前扣除所得税,还可减少个人所得税,就连孳生的利息也免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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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以发劳务费的名义开工资进入成本2、提高个人公积金交纳比例
热心网友
1\应该是这样的吧,2\也是要交所得税的,3/如果有好的法办,就是从帐外走.